在西方超市看到一塊很類似蹄膀的肉,於是抱回家滷。
因為廚房沒抽油煙機,所以我改用烤的方式去油,我用華氏350烤1小時,效果其實不佳,下次改用華氏400度。
用油爆香薑片、蔥白、整瓣蒜和紅蔥頭,炒到香味出來撈出,在加點油,加入糖,炒到糖融化放入蹄膀每一面上色。最後放入紹興酒、醬油(1:1)、水(蓋住肉)和蔥綠,不加蓋小火煮一小時後加入冰糖,半小時後熄火加蓋悶。
其實這道菜冷吃也不錯,很適合當宴客菜,可以一大早做好備用。
原本以為是蹄膀的地方原來是豬膝蓋阿,因為把肉切開才發現,骨頭是L型,所以不太好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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